你好,劳动合同和个人简历是有区别的,个人简历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必须有法定的条款,《劳动合同法》有规定: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凡不具备这些法定条款的,都不是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