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及省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
(二)组织指导和督促省政府依法行政复议廉政风险点保障公民权益行动计划的实施;
(三)受理并审理省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工作;
(四)受理并审理省政府的行政赔偿案件;
(五)对各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评议考核;
(六)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七)市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的审核、报批,指导和监督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八)组织全省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案件的检查评议;
(九)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十)本办职权范围内的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物品采购和管理使用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