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未完工就解除合同时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固定总价合同按比例折算。
固定价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较为简单,施工未完工就解除合同时只需计算已完工且验收合格工程的工程量,再套用固定单价据实结算工程价款。
固定总价合同在施工未完工就解除合同时,结算方法是在同一取费标准下核算已完工工程的价款占合同约定施工范围内工程总价款的比例,再用合同约定固定总价乘该比例得出已完工工程的应付工程价款。解除合同建设工程未完工采取此种结算方法的前提是合同约定的工程固定总价所指向的施工工程总量是确定的,同时已完成的工程量也是确定的,已完工工程须质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