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不合理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