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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哥哥是做建筑工程的,现在刚开始做想了解一下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规定可是看不懂,请问一下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

帮助5人 2w浏览 匿名 2018-03-21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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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第五条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第六条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第七条 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第八条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第九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 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第十八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第二十条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十五条 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保修人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建筑物毁损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保修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修人与建筑物所有人或者发包人对建筑物毁损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解释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施行后受理的第一审案件适用本解释。   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上述就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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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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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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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5、项的规定,认定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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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福建拐卖儿童罪介绍人有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对于那些主要以居间介绍的方式为买方贩卖人口的行为,不论是否从中获益,都应被视为贩卖妇女及儿童罪的共犯进行处罚;
其次,若主要以居间介绍的方式为卖方提供买卖人口机会的,即便没有谋求任何利润,也同样会被认定为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共犯。
第三,如果行为人仅仅扮演中间人角色,单纯地牵线搭桥、居中介绍各方,那么就应当将其认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共犯以及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共犯的想象竞合,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选择对其最严厉的刑罚,即认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共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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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的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凡涉及开设赌场行为者,均应当予以立案并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其中,在计算机网络平台之上搭建赌博网站,或作为赌博网站的代理人参与收受投注活动,实际上都被视为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法律范畴。
以企图获取盈利为主要动机,组织大规模的赌博活动,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应当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并予以立案追诉:
(1)组织三名及以上人员进行赌博活动,且抽头渔利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5000元以上;
(2)组织三名及以上人员进行赌博活动,赌资总额累计达到人民币50000元以上;
(3)组织三名及以上人员进行赌博活动,参赌总人数累计超过20人;
(4)组织中国大陆公民10人以上前往境外参与赌博活动,并从中收取回扣和介绍费用;
(5)其他应当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并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聚众赌博情形。
对于那些以赌博为职业,以获取盈利为主要目的的人,也应当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并予以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帮信罪被无罪释放了什么情况
[律师回复] 解析:
1、倘若因帮信罪而被法院判定为无罪的话,那么被告人将不需要接受任何形式的刑事处罚,而是可以当庭释放。
2、法院在审理关于帮信罪案件的过程中,通常会给予哪些类型的判决?在被告人完成最终陈诉之后,审判长将会宣布暂时休庭,然后由合议庭进行深入的评议,并根据已经明确掌握的案情事实、相关证据以及现行的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裁决。
帮信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含如下几个部分:
第一,从犯罪的主体层面分析,帮信罪的实施主体为广大的一般主体,其中也包括了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群体。
第二,从主观方面来看,帮信罪的成立必须以故意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被告人必须明确知道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第三,帮信罪所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
第四,从客观方面来看,帮信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是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如果情节较为严重的话,还可能涉及到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甚至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这里所说的“明知”应当理解为被告人明确知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并且为其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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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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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福建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最新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个人盗窃公共和私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其“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是以人民币1000元到3000元作为起始点。
对于此类罪犯,将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面临着罚款的处罚。
而对于“数额巨大”的情况,则是指盗窃金额在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之间,这类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需要接受罚款的处罚。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则是指盗窃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这类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有可能被判无期徒刑,同样也需要接受罚款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参考上述数额标准,来确定本地区实际执行的数额标准,并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案。
此外,对于盗窃数额较大但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罪犯,其量刑标准如下:
如果盗窃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但不足2500元,那么将面临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
如果盗窃金额在人民币2500元以上但不足4000元,那么将面临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的处罚;
如果盗窃金额在人民币4000元以上但不足7000元,那么将面临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的处罚;
如果盗窃金额在人民币7000元以上但不足10000元,那么将面临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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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司法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5、项的规定,认定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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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盗窃罪判刑后可以保释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保释即是指在司法程序中,在满足特定法定条件时,允许嫌疑人或被告人暂时摆脱监禁状态,等待审判结果的一种制度。
而在这个过程中,保释是以取保候审的方式实现的。
对于申请保释的人员而言,他们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法定条件之一才能够获得批准:
首先,行为者所涉案件的情节应当被认为不构成严重的刑事罪行,例如有可能只被处以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处罚;
其次,即便当事人的犯罪行为有可能导致其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如果采取保释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的话,那么也可以考虑给予保释;
再次,如果行为者已经被羁押了一段时间,但相关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可以考虑给予保释;
最后,如果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况,也可以考虑给予保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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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到了检察院,还有无罪释放的可能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刑事案件经过侦查程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若经检察官审查后确认犯罪事实不足以为凭,法律规定此时应立即启动无罪释放程序,或由相关司法部门对其进行前期调查措施。
另外,公安机关在开展侦破工作结束之后,将会依法将所获取到的调查报告材料提交给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详细审查和决定。
在这个过程中,检察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如需针对某些事实情况展开补充侦查的话,可以适当要求公安机关再次进行补充侦查。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补充侦查以两次为上限,如果两次补充侦查之后,人民检察院仍旧认定该案件证据不足、不符合提起公诉的标准,那么就有必要依据法律法规做出不起诉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审讯者尚处于押状态,那么应遵循相关程序立即释放。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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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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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指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控制,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管理类型:按照建设工程项目不同参与方的工作性质和组织特征划分,分为:1、业主方的项目管理2、设计方的项目管理3、施工法的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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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开设赌场罪获利几千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赌场中获取3000元的利益是否会导致刑事责任?答案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行为将可能受到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处罚,具体包括五日以下的拘留或500元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面临十日至十五日的拘留,以及500元至3000元的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在赌场中获得3000元的利润并不足以构成赌博罪,因此不会被判处刑事责任,但是仍然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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