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调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其中:
1、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70元。
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5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市人社局提醒,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简单来说,就是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南京市2018劳动合同法兼职时薪最低位1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