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依据依据经济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对无效经济合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确认:
(一)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经济合同的主体不合格: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休和组织以法人名义签订经济合同的;
2、未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体经营户名义签订经济合同的;
3、国家法律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经济合同均。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经济合同的内容不合法:
1、经济合同条款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或计划;
2、经济合同标的为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物、未经许可经营的物或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采取胁迫、欺诈等手段签订经济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