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离婚时要回彩礼,先确认是否符合以下情况: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即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二)收集相关证据,如彩礼给付的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彩礼的给付情况。
(三)若与对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彩礼数额及用途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