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事故造成两个以上第三人伤害的,保险公司只能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1万元,应当按照两个人的实际损失数额占11万元的比例进行分配,不能按照起诉状要求的赔偿数额分配。
比如两个人起诉状要求赔偿分别为50万、30万元,法院经过审查确认为40万元、20万元,应当按照11万元除以(40万元+20万元)=18.33%。应当分别得到40万元18.33%=73333元、20万元18.33%=36667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关于交强险11万按照什么比例赔偿的规定 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