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政策中关于工伤职工住院的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包括哪些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凭住院发票按天数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烟台市境内每人每天15元、境外每人每天20元。无住院发票的,不享受伙食补助费。
异地就医的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普通级(火车硬席、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轮船三等舱;不包括出租汽车等其他交通工具)票价,凭据报销。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超标部分费用自理。
异地就医的食宿费用,凭住宿费发票按实际天数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最长补助时限为5天。办理住院手续的,按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不再享受食宿费定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