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公婆家拆迁所得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拆迁利益是否基于公婆房屋产权、夫妻一方是否为拆迁安置人口以及公婆是否明确赠与夫妻双方等情况判断。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若拆迁利益源于公婆房屋产权,且夫妻一方或双方未被列入拆迁安置人口,公婆也未明确赠与夫妻双方,此时拆迁补偿属于公婆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一方是拆迁安置人口,因人口数量等因素获得的补偿利益属于其个人财产。当公婆明确将拆迁利益赠与夫妻双方时,该部分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判断需依据拆迁政策、补偿协议及相关产权证明。在处理此类复杂的财产认定问题时,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难以准确判断。若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