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企业而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合规制度,明确进出口商品检验流程和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培训,确保员工知晓必须检验的商品需按规定报检。
(二)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个人对商品检验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定期检查企业进出口商品检验情况。
(三)对于个人,在涉及进出口业务时,要主动了解商品检验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法律,不参与逃避商检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