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确保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无需特别操作,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买房,即便房产证只写一人名字,通常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若一方想让房屋成为自己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签订书面财产约定,明确该房屋归登记方个人所有;或者购房资金全部来源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同时将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