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有皮肤病可以免治安拘留吗这个问题来说一般不可以,看守所有时会做扩大解释。一般如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皮肤病、艾滋病、乙肝、癫痫、肺结核病、高血压病(极高危组)、肺心病伴心衰、风湿性心脏病等等。 《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另,《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明确了三十种保外就医的疾病。但没有法规将《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与《看守所条例》相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