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一、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 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二、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 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 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三、 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 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 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由原享有继承权之继承人的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的 遗产,原享有继承权之继承人均在遗产分割前死亡。两者主要区别有四:
(1)性质不同。转继承实际上是同一部分遗产发生两次连续的继承。代位继 承实则一次继承, 只不过是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继承人的地位继承被继承人 的遗产。
(2)发生根据不同。转继承的发生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 亡的事实,而代位继承的发生乃基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3)继承人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而转 继承人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还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 人。
(4)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特殊样态。 而转继承既可适用于法定继承,还可适用于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