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老工伤人员各项待遇
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已经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老工伤人员,继续按原渠道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后的工伤医疗费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
做好工伤保险各项基础工作
各地要加快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按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实现各类企业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并按规定将各类企业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同时,加强工伤保险费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增强基金保障能力。今后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要一并解决参保前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问题,避免再出现新的老工伤人员。要逐步提高工伤保险统筹层次,到2011年底前全部实现地市级统筹,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省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