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面对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能否并用的问题时,若违约金是补偿性的,就不要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避免因双重赔偿违背公平原则,损害违约方权益。
(二)若违约金是惩罚性的,可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以此实现对违约方的制裁和对自身损失的弥补。
(三)判断违约金性质,先查看合同有无相关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来;没有约定,就结合合同目的、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