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举证期限内发现证据缺失,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来收集证据。
(二)对于自己无法收集的证据,像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的证据,以书面形式申请法院调查收集。
(三)若过了举证期限且无正当理由未提供证据,先尝试和对方当事人和解,争取达成双方都认可的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