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符合法定退还彩礼情形,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男方可要求退还。
(二)若不符合法定情形,女方无需退还彩礼。
(三)女方孕期男方原则上不得提离婚,女方提离婚或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的除外。
(四)若符合退还条件,退还比例结合共同生活时间、彩礼使用情况等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