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他人与有配偶者重婚或明知有配偶仍以夫妻名义同居,无过错方可收集对方重婚的证据,如结婚登记证明、周围邻居关于双方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提起重婚罪的刑事自诉。
(二)对于婚外第三者,无过错方虽一般不能直接起诉,但在离婚时,可准备证明配偶过错的证据,如出轨的聊天记录、照片等,向有过错的配偶请求损害赔偿。
(三)若他人侵害婚姻家庭财产权益,像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给第三者,无过错方需收集财产转移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起诉要求返还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