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原告而言,在诉前调解阶段要积极与法院配合,及时提供被告准确的联系方式,以便法院顺利通知被告参与调解。同时准备好相关证据和调解方案,争取在调解中达成有利结果。
(二)对于被告来说,接到法院关于诉前调解的通知后,应重视此事,按时参与调解。了解原告的诉求和纠纷情况,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看能否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三)若调解不成,进入正式立案阶段,双方都要关注法院送达的传票,按照传票上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庭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这表明法院有组织调解的职责,且调解应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与诉前调解的程序和目的相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