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中小股东可通过行使知情权维护权益,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是其法定权利,若公司拒绝,可借助法院强制公司提供查阅,保障自身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
(2)对于内容违法或程序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中小股东可在规定的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确保公司决策合法合规。
(3)在特定情形下,如公司盈利却不分配利润、进行重大资产处置等,投反对票的中小股东可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或公司利益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相应诉讼途径维权,既可以自己名义起诉损害自身利益的人员,也可在符合条件时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起诉。
提醒:中小股东维权需注意时效和程序要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