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身伤害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不过,若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法院可依申请决定延长。
2.诉讼时效中止适用于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情况。中止原因消除后满六个月,时效期间届满。
3.诉讼时效中断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形发生。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解决措施与建议:
-权利人应及时关注自身权利,在知道权利受损后尽早主张权利。
-遭遇法定障碍导致无法行使请求权时,留意时效中止的规定。
-若想中断时效,可通过合法途径,如书面请求履行、保留义务人同意履行的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