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言语威胁证据,利用电话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记录软暴力言语内容,证明威胁行为。
(二)留意行为胁迫证据,对于跟踪、堵门、泼油漆等行为,借助现场监控视频、证人证言来证实。
(三)保留经济往来证据,存在勒索财物情况时,留存转账记录、收条等证明财物转移。
(四)记录自身受影响情况,通过医院诊断证明、单位证明等体现因软暴力导致的精神不佳、工作生活受干扰等情况。收集证据要合法,必要时寻求警方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