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主要服务对象为工伤职员,其宗旨就是保障工伤职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职员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必须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在青岛工伤待遇申请时效是多长时间,在青岛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根据青岛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补充说明一点,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