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中介已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一般不能要求退还中介费,需按约定支付报酬。因为中介完成了促成交易的主要义务。
(二)当中介未履行应尽义务,像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买房人利益时,买房人可不支付报酬,还能要求退还中介费并让中介赔偿损失。
(三)合同对违约后中介费退还事宜有明确约定的,依照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