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认定
1、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仍接受聘用的,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务关系,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也就是一个劳动者,只要其领取了基本养老保险金或退休金,发生了因工事故伤害,不作为工伤处理,但是可以以人身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
2、聘用的超龄劳动者已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受聘期间因工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
3、除以上两种情况外的超龄人员,一律不予工伤认定。但是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参照工伤保险一次性赔偿政策作一次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