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继承法第9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的规定,本案中,老人的女儿与儿子享有平等继承权;如女儿有能力和条件赡养老人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根据继承法,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老人的侄儿不属法定继承人,但其对老人尽赡养义务较多,可分得适当遗产。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综上你可以继承你大伯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