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自1994年2月1日起未领证即便育有子女也不构成事实婚姻,按同居关系处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同等,相关问题可协商或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自1994年2月1日起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在此之后未领证共同生活即便有子女,也只是同居关系。不过同居期间生育的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其父母对他们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对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以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等事宜,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等因素作出依法判决。如果您在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方面遇到法律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