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你问的关于传唤拘传看管工作的问题律师告诉你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以下简称“法警”)要增强履行职责意识,落实办案安全等制度规定,认真履行传唤、拘传、提押、看管等职责,提高法警工作质量和水平。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依法参与检察活动。法警的任务是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法警职责包括:保护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的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和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等。
多年来,检察机关广大法警默默奉献,用鲜血和生命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向朱双喜同志学习活动。朱双喜生前系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检察院法警队队长。2004年7月20日,在黄山区检察院查办一起贪污贿赂窝案中,朱双喜由于一个多月的超负荷工作,在协助办案途中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以身殉职。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指出,各地检察机关法警要正确认识司法警察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职责和责任,坚定做好司法警察工作的决心与信心;要认真搞好队伍的执法作风建设,抓好警务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