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房屋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婚前公积金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所以离婚时涉及的公积金分割,主要是针对婚姻存续期间的部分。在分割时,首先倡导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处理,这样能体现双方的意愿。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而婚前的公积金,因其产生于结婚之前,属于个人财产,不在分割范围内。如果您在离婚公积金分割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