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合同纠纷判断债务人配偶责任时,先查看合同等文件有无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有无对债务进行追认,若有则为共同债务,配偶担责。
(二)考量债务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如衣食住行等开支产生的债务,一般属共同债务,配偶有连带清偿责任。
(三)若债务超出日常生活所需,债权人要收集证据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以此让配偶担责。
(四)若能证明债务是债务人个人行为且未用于家庭,配偶可不承担相关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