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了解案件预计时长,家属可咨询办案机关,了解案件复杂程度、是否涉及流窜作案等情况来大致判断。
(二)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可关注各阶段法定期限,若发现超期羁押等违法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维权。
(三)聘请专业律师介入,律师可与办案机关沟通,掌握案件进展并提供专业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