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高血压病是否达到严重疾病程度,需要根据病情进行判断,高血压病达到三期,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高血压三期指血压达到确诊高血压水平,舒张压超过14.7-16.0(110-120),并有下列各项一项者:
1、脑血管意外或高血压脑病
2、左心衰竭
3、肾功能衰竭
4、眼底出血或渗出,有或其他出血现象。附:保外就医条件正在服刑的罪犯有下列病残情况之一,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者,可准予保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