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如果是赡养费追溯2年的话,具体来说成年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法院应当依法支持原告请求两被告赡养的主张中的合理部分。但本案仍存在两个争议焦点:第一个争议焦点是:原告要求两被告支付生活费的起算时间如何确定。第一种意见是,以原告主张的2月1日为起点计算。第二种意见是,以原告起诉之日即7月9日起计算。第二个争议焦点是,原告主张两被告支付住院医疗费的自费部分,法院是否应当支持。第一种意见认为,赡养是成年子女应尽义务,无论医疗费等是否已经发生,无论是否已经支付过,只要原告主张,均应予以支持。第二种意见认为,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原告已自行支付,证明原告在此项费用发生当时在经济上不需子女赡养。但今后每月必然发生的透析费和医疗费,原告既已主张,法院应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