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开发商消费欺诈时,购房者可先与开发商协商,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并退还定金及赔偿损失。
(二)若协商不成,购房者可收集证明欺诈行为存在的证据,如宣传资料、聊天记录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购房合同。
(三)在合同被撤销后,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