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债权未到期,一般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债务人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提前主张违约责任;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债权人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债权未到期,债务人没有提前履行的义务。然而当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以自身行为显示不会履行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面临受损风险,此时允许债权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主张违约责任,可先通过协商或发函的方式要求债务人担责,协商无果则可起诉。另外,若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丧失商业信誉等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先中止履行并通知债务人。若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就恢复履行,未提供则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大家在债权债务方面遇到类似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