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纠纷中部分事项可特别代理,但离婚与否意思表示不可特别代理。特别代理允许代理人实施涉及实体权利处分的诉讼行为,在离婚纠纷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事项,当事人可委托律师特别代理,律师能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辩论、调解、提出主张等工作。
2.婚姻关系解除具强烈人身属性,需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法律要求,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时,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也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所以,离与不离的决定需当事人自己表达意愿,不能由代理人全权代理。
3.建议当事人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可特别代理事项,慎重选择有经验、专业的律师。同时,要清楚认识到离婚与否需自己表达意愿,即便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也要及时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