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解决继承过户,有继承权的人是母亲、你及你的弟兄姊妹,与父亲的弟兄姊妹及子嗣无关。房屋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两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丧命证、房屋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解决继承公证。(办公证时,除你外其它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并把他们应继承的房屋份额都赠予你,就能够把房屋集中到你一人名下。)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解决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限定。花费有:
一、解决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屋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能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