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想要了解刑事案件流程的人,若遇到可能是公诉的案件,可关注公安机关的侦查进展,若认为侦查终结后应起诉而未移送检察院,可向相关部门反映。若对检察院审查起诉结果有异议,也可通过合法途径表达意见。
(二)若是涉及自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撰写规范的刑事自诉状,确保符合法院受理条件,提高受理成功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