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继承纠纷的解决可遵循从协商到调解再到诉讼的递进路径,优先通过友好方式化解矛盾,诉讼作为最终救济手段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各继承人应首先尝试协商解决纠纷。基于自愿平等原则,就房屋继承份额划分、经济补偿方式等具体问题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产生新的争议。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可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会以现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为依据,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促使各方达成公平合理的调解协议,该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
若前两种方式均无法解决纠纷,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法院会根据事实情况和现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按遗嘱内容处理,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予以适当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