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不想参与对此提问的回答,但因为给你一个准确的答复参与回答。
你因盗窃被刑事拘留28天,说明你有盗窃嫌疑,不然公安机关是不会对你采取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措施的。期间公安机关把三天的刑事拘留期限延长之28天。你被释放可能有多种原因,你涉嫌的盗窃案件数额不够、或情节轻微、证据不足、事实还清、不够成犯罪等原因。最后公安机关给你的不是撤销控诉书而是《撤销案件通知书》和解除刑事拘留《释放通知书》。
能否留下案底一事,明确的和你说:因你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过,不论在看守所还是在派出所,刑警队都有曾因为涉嫌盗窃犯罪被刑事拘留的前科记录,这是肯定的。而且你在刑事拘留期间,公安机关肯定对你采集了你个人信息资料,现已入库保存。如果你一旦重新有涉嫌盗窃嫌疑的话,马上能够使用已采集的个人信息,掌握你。这证明你的个人信息材料已在公安机关。普通说是已有了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