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应在还款期限届满后的三年内,通过书面催款、保留沟通记录等方式向对方主张债权,避免诉讼时效经过导致权利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二)若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对方还款,但需给对方留出合理的准备时间,从该准备时间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及时主张权利,防止诉讼时效过期。
(三)无论借条是否约定还款期限,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再保护债权,若存在特殊情况,需及时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