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根据最新抚养费标准2018年的规定,抚养费按照月收入的20%到30%确定,如果是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原则上不得超过50%。在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写清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及变更情形,如果以后因为抚养孩子成本增加的,一方有权主张对方增加抚养费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