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条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2.步骤
①告知当事人有在3日内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②当事人决定是否要求听证。
③环境保护部门在听证的7日前,告知当事人举行听征的时间、地点。
④听证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么的除外)。
⑤环境保护部门确定主持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持人回避。
⑥当事人可亲自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
⑦举行听证:调查人提出当事人违反环保法规的事实、证据、依据和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环保案件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听证结束后,继续一般程序中的审查并做出决定的程序。这就是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有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