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对方隐瞒重大疾病,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可主张损害赔偿。
(二)遇到一方在财产分割上欺骗,如隐藏、转移等情况,离婚时可向法院主张对其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后发现此类行为,及时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三)若对方欺骗行为构成重婚、虐待等犯罪,收集好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