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赔偿额时,对于生态环境服务功能丧失损失和永久性损害损失,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以其结果计算赔偿。
(二)存在污染物排放情况,综合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量以及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等因素判定赔偿。如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着重考虑废物毒性和数量。
(三)将修复生态环境的费用纳入赔偿,涵盖制定和实施修复方案、监测、监管等费用。
(四)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相关规定赔偿。
(五)赔偿责任人和金额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