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时保留证据很重要,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能在后续维权中证明工钱拖欠事实。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有权力对工地调查,责令支付工钱。
(三)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仲裁机构会依法处理。
(四)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在规定时间内去法院起诉,通过判决强制支付工钱。
(五)若存在建设或施工单位违法发包等导致拖欠工钱,可要求相关单位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