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对于犯罪集团,以其诈骗的总数额认定犯罪金额,这体现了对整个犯罪组织危害后果的全面考量。
(2)集团首要分子需按集团诈骗的全部数额处罚,因其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应对集团的全部犯罪行为负责。
(3)其他主犯按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数额认定,强调了主犯在犯罪中的实际作用范围。
(4)从犯以参与诈骗的数额作为定罪量刑依据,同时结合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体现了罪责相适应原则。
(5)司法实践中,要综合行为人的行为、作用及分赃情况等因素,若部分行为人对超出其故意范围的诈骗数额不知情,通常不将该部分计入其犯罪金额。
提醒:共同诈骗犯罪金额认定复杂,不同行为人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