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商标侵权民事赔偿主张,权利人要及时关注自身权利状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主张赔偿。若侵权行为持续,在商标权有效期内可随时要求停止侵权,赔偿请求从起诉日倒推三年起算。
(二)对于行政追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在发现商标侵权行为后进行处理。若侵权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通常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追溯期限延长至五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